婚姻家庭
超计划生育,因未交超计划生育款而被冻结银行帐户,这种做法合法吗?
超计划生育,因未交超计划生育款而被冻结银行帐户,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一亲戚,(准确说是妻弟)农村户口,按政策可以生两个孩子,由于前两个都是女孩,按农村习惯必需要一男孩,才觉得年老后有保障,于是在三年前他又生了第三个孩子,按当时村里(或是县/镇)的规定,生第三个孩子必须要交1.2万元的罚款,可能是两人都是农村(个人认为现在农村的收入还是普遍都比较低)的原故吧,且都在广东鞋厂打工,本身收入就不多,再加三个孩子和一个老母要抚养,因此根本就拿不出这笔钱,期间乡镇和村里干部每年都会有几次催款,全因两人长期不在家(家里只有三个孩子和一个老母,最大的10岁,次年长7岁,小的三岁),逢年过节回家也就那么几天,由于欠款的原因,一有风吹草动就得玩警察与小偷的游戏,闹得过年过节也不得安宁,今年年初,两夫妻年都没过完又去广东惠州鞋打工,经两个人的努力,到现在赚下了八千元的存款,因中秋临近,妻弟(一个人)想回家看望孩子及母亲,考虑到8千元钱款随身携带可能不方便,在我及妻子的建议下,让他将钱寄入我的银行帐户后,我妻子将收到的钱取出,并在镇里给用这笔钱给他开了个银行帐户(带卡的那种),昨天妻弟到家,因需钱用,到银行取款,不成,一查说是该帐户被冻结,理由是妻弟还有一笔1.2万元的超计划生育罚款未缴清,因此该笔款项被冻结,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按超计划生育罚扣押,能不能取一部份作为临时生活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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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23gfm(浙江)
提问时间:2010-09-21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