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罚款 工作交接等
辞职,罚款 工作交接等 你好:我是某公司一名仓管员,因之前工作中不小心发错物料对公司造成达2万左右的损失,现公司对我要罚款200,外加经济赔偿1000元,我一月工资在不加班的情况下是1600左右,加班后的工资大概在2300元左右,请问这合理吗?
上述我打不起官司,就当我倒霉。我也耗不起那么多时间,我认了。现我提交的辞职书在是2011-3-25日,但公司领导给我批的是2011-3-14日,提前让我走。现辞职书各领导已经签字同意且已交到公司行政部,因交接问交接人不肯签字,且公司要对我之前所管的所有东西进行盘点,让我晚两天再走,(公司领导是在2011-3-5日开会 后,让我停下手中所有工作,让我只是在离职前做做打杂,搬运之类的活,截止现在接手我工作的人也只在我之前岗位上从事1个星期多的时间 相当于是对该岗位熟悉吧,此岗位通常没有1个月是很难完全接手的),这种公司对我的做法合理吗?该公司在仓库这方面的管理一直就存在很的问题,加上经常换人,一直就存在账物不相符的问题。接下来公司会对我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停职后截止现在短短一个星期多时间,一个对该岗位不熟悉,工作中是否出错我也不敢去保证,如果公司领导在盘点中盘出的问题,全算在我头上,我应该怎么办,工资且不说一分钱拿不到,劳动法好多东西很片面,假如劳动局插手此事,我又该是什么样的命运。难道真要把人逼上绝路,我只是一个外地来惠州的打工仔!!!一个打工挣点钱养家副口人低层劳动者,可能我就是别人明争暗斗中的牺牲品吧,我只想有人能帮我。法律我只是略知一二,但很多时候就算是打官司赢了,也会是我输了,因为我在这上面耗费了不时间和精力!!!我输不起!我不想走极端,我不想血流成河。只想过我安稳的日子。我也不想去做什么《水浒传》中的“好汉”。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文明社会!!! 有些事,法律也很无奈,这我知道,别人有钱,我没有。公道不是人人可以拥有的,我见得太多了!!!工资我可以不在乎,因为没有钱可以凭双手去挣,我要的是我个人平安。某些场合可以用黑暗两个字来形容。法虽大,但十全总是九美。 我进退两难,骑虎难下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never……(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1-03-15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