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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保密协议 我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规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对乙方竞业限制期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补贴(期限2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800元。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经半年了,这半年甲方每个月都有支付给我保密津贴,上个月开始就终止保密紧贴了,对我的解释是用人单位认为我掌握的公司资料等信息已经不足以威胁公司等原因,单位决定终止给我的保密津贴。请问用人单位有权利提起终止保密协议吗??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等对这一点进行说明的?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ipai(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09-05-14 13: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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