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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饭店就餐摔伤

饭店就餐摔伤 您好,我是顺义区的一名教师,在今年正月初八中午我们一家人在顺义田园鸡饭店就餐,过程中孩子吃完早出去玩,在饭店的一处儿童娱乐区玩耍,不慎从摇椅上摔下。导致右手臂骨折。期间有家人看管,请问饭店方是否有责任。谢谢,如果有责任饭店方应该承担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xiao……(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1-02-2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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