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可以用劳动总裁吗?
我可以用劳动总裁吗? 去年2月23号我上班时应地面湿滑摔伤左膝。自以为没伤到骨头问题应该不大没及时就医。不料从那以后左膝经常扭伤,但问题都不大,8月底我又一次扭伤左膝而住进市11医院治疗滑膜水肿。后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左膝半月板损伤,并与11月初到市普爱医院做关节镜手术切除损伤的半月板。出院后到单位办理工伤时被告知过那时间。只好一个人名义到区劳动保障局办理工伤鉴定。现在区劳动保障局以我没有及时就诊为由不予办理。我现在还在家养病并继续治疗滑膜炎。从去年10月开始工作单位没给我发生活费,住院费用也是自己付的。请问我可以用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付给我住院费和生活费,并解除劳动合同吗?我能得到的赔偿大概是多少?因为滑膜炎还需要一段时间治疗和休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飞好运(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2-2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