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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按照劳动法第82条需支付双倍工资,这里面的"用工之日"如何理解?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按照劳动法第82条需支付双倍工资,这里面的"用工之日"如何理解? 如果是按照初始进入该公司来解释这个“用工之日”那就不支持双倍工资了。因为有签过一年合同。解释成合同到期后的用工之日行得通吗?有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呀?到底要怎么去解释才是对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yssaz……(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04-27 2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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