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口头试用期三个月,但合同签的是一年
口头试用期三个月,但合同签的是一年 老板跟我口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但公司签订合约是,只让我签名字和盖章,其他什么都没有说明。由于我也是属于办公室文员,可以接触到我所签订的合同,而且合同没有一式两份的,只有公司自己内部保存一份,员工手里根本那不到的。我看到合约有第二个月去找老板说了试用期跟合约一年的事,他以回头问问跟我签约的人为由后,没有下文。其每天上班都超过8小时,早上跟傍晚上下班都要提前5分钟和推后5分钟才算当日全勤。周末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工资是按天算的,一天70元加上5元的全勤奖。你说这样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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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天怜幽草(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5-03-21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