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更改工商注册信息,凭什么影响我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不少裁决2月合理吗?
公司更改工商注册信息,凭什么影响我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不少裁决2月合理吗? 我是2007-6-15入职手机销售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的,公司于2007-12-1才给我签首份合同,合同期限为2007-12-1至2008-11月,期满自动顺延3年,合计期限4年。A公司(从2007-7、8、9是本人自己卖的社保)从2007-10月才给我交社保至2009-6月。从2009年王某注册了新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之我就自动成为B公司的员工,工作地点和岗位未变,于是从2009-7月至2014-11月我的社保由B公司名义缴纳,在此其间我还在覆A公司首份合同。到2011-11-15B公司名义给我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从2011-11-30至2014-11-29,合同期限3年。2014-5-28公司我们部门领导给我说要裁我,叫我做完6月就不来了,还给我设套叫我6月只打上下班卡或不打卡,就去找工作,我问要经济补偿,公司说没有,之后先是把我把工作交接了,就给坐冷板凳,逼我离职,7月份看我还没有走,就改口说不裁我了,之下就又把我又调到门店,变相性降薪降职,给我穿小鞋逼我离职,我还是不职离,就拖到2014-11-5合同快到期,B公司提出给我解除合同,不续签了,当天就叫我打了职离手续,才给我开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结果是给我开的终止合同证明,搞得我第二天到,就业局都办不到失业金领取手续。之后我就把公司告了,我代理律师在工商局调查原A公司还存在,法人变成了罗某,按劳动法经济补偿金应给我算7.5年(2007-7-1至2014-11-5)的工作年限,劳动仲裁只判了5.5年,还有2年(2007-7月至2009-6月)A公司那部分未支持,说是A公司,合B公司是独立,且A公司哪2年已过1年仲裁时效。
请问以下几点能证明A、B公司有关联吗:
1、2014-6才去拿的两份合同,第一份合同原件没有给我,只给我了复印件,后来首份合同还加盖了B公司印章。
2、B公司给我开据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上,明确写了我入职时间为2007-6月。
3、我A公司给我签的首份合同期限与B公司给我缴纳社保时间有交集(2009-6月至2011-11月)
4、在仲裁裁决书中B公司答辩记录里也写明承认,A公司和B公司是有关联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d1ymp……(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3-05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