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我在2009年3月11日卖给李某货车一辆,(该货车是2009年1月份在河北转籍到北京的,该车交强险是在河北上的,原牌号冀XCXXX。在京落户后没有变更车牌号码)并与他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卖货车一辆给乙方,车牌号京X XXXX。甲方必须保证该车手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非盗 抢)。
2.车价5万元整。乙方先给付甲方4万元整。余款等过户完后给付甲方付清。
3.甲方负责2009年3月11日卖车以前的所有事故责任。乙方负责2009年3月11日买车以后的所有事故责任。
4.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2天(2009年3月12日)我们在车管所将行车证过户到李某的名下,在车管所出来准备发传真去河北保险公司变更被保险人及车牌号的时候李某驾车不小心撞坏了车管所的门,我们向交警及保险公司报了案。经交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调解要求李某赔付5000元,当时李某要求我一起承担,被我拒绝。后来我向李某索要车款余额时,他以我在2009年3月11日之前没有变更车牌号为由,要求我去河北给他办理撞门的理赔。并扬言不给办理 车款一分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想先把交强险中的车牌及被保险人变更了,完成协议中我的责任再向李某要钱。但是保险公司告知理赔未结不能办理变更。现在我该怎么办? 交强险的理赔和车牌号没有关系吧 保单中不是有车架号么?我该怎么办?去办理理赔的事有谁承担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豆芽菜(北京)
提问时间:2009-04-23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