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邮件的录用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吗?

邮件的录用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公司前公司承诺年薪12万,可是到岗了,公司平时只给60%薪水既6000元一个月,剩下的40%作为年终绩效一次性支付,但是我的劳动合同上只写了6000元一个月,没有绩效部分和年薪12万的字眼。但是我的录用通知单上有注明:按本公司有关规定,新员工的试用期为__1_个月,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备注:工资按年计大约为12万元,月工资6000元。 
   现在过年了,公司只给我支付40%一半的年终绩效,剩下的说是3月份支付。
   我是担心剩下的公司不给支付了。请问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xy598……(上海)
提问时间:2015-02-03 14:0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