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合同纠纷
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合同纠纷 我和一个无照经营的 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不受理。理由是主题不明确。我上告到了法院。法院要我改变被告为个人到劳动局去重新开一个不受理通知。我就去劳动局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主题不适格为由给了不受理通知。到了法院。。法院立安了。给我的立案通知。和开庭传票上。写的是:民事诉讼。雇佣关系{合同纠纷}我感觉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1 我和这个无照经营的的公司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注:在我离职后打12315投诉。公司后来办执照了}??????。。2 既然是民事诉讼。为什么还要我回劳动局去重新开一个不受理通知。民事诉讼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3 。法院定义为民事诉讼雇佣关系{合同纠纷}开庭时:法官会支持我按劳动法规定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吗????我的诉讼求是支付我因没签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整差额。失业补偿。等。。。。请详细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pkzw(广东)
提问时间:2009-04-18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