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举证的证据
关于举证的证据 我和老公是经人介绍后于01年结婚,今年10月,他在没有和我沟通的的情况下,以我们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将家里的存款全部拿走,只是提供了一些存单的复印件,我认为我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上月我接到法院的传票,要求我提交证据,我想咨询需要提供那些证据?出了我文字上的说明外,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
他有3年半时间处于半失业状态,我从未嫌弃他,家里的所有开支全部是有我来承担,我还要为他购买各种社会保险,这些算是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qhjef……(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1-05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