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告不当得利需要我再出示什么证据?还是只需要对方举证?
告不当得利需要我再出示什么证据?还是只需要对方举证? 08年一朋友借我的钱,我让会计借的,借条也是会计收。但是一年后我从会计那拿回借条,发现借条格式非常简单,就是“今XX拿走贰万元。08年12月20日。”我催要借款,对方不给,还不予承认,说拿走的是自己的钱。我告被告借贷,但因证据不足两次都败诉。会计也不予作证,只说要是法官调查的话她会实话实说。我有偷录下跟会计的对话,会计说被告跟她说过写借条是动过脑筋的,就是不想还我钱。这录音能做证据吗?我再以不当得利上诉,请问这次我再上诉需要取得什么证据?对方一直说这笔钱是拿的自己的,�%9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hxx1……(北京-崇文区)
提问时间:2011-01-02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