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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告对方侵占罪还是不当得利?

是告对方侵占罪还是不当得利? 我是浙江嘉兴开店的,有个顾客来我这购买衣服,成交价是7000元,刷卡时小票未出,但是顾客收到短信说钱扣了,顾客就拿了衣服走了,后来查实钱并未到账,事后我找到该顾客讨要7000元,对方既不肯付7000元也不还我衣服,之前我去报诈骗,警方说不能立案,也帮我去讨过,对方就是不还,我能否去派出所告对方侵占罪?一个疑问是这件事算侵占罪吗?二:我知道立案标准时5000-10000,但不知道浙江的立案标准是哪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ab10……(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0-04-28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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