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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高于社评工资三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高于社评工资三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我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的收入大于2013年北京社评工资三倍。今年我所在公司被收购后,新公司没有和我薪酬、岗位对应的职位,给我提供的新岗位无论是职位还是待遇都大大降低,因此打算协商解除合同。我是2001年7月1日入职,预计会干到2015年1月底。这样,从劳动法角度,我只能按社评工资三倍的12年赔偿吗?还是说,公司应该不限制赔偿的薪酬标准和年限,只是超出标准部分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我要求按实际工资和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额,法律上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爱mang……(北京)
提问时间:2014-12-30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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