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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专家:打人者承诺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现在反悔怎么办??!!

请问专家:打人者承诺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现在反悔怎么办??!! 律师专家好 
  本人从事海鲜批发,小本经营,遵纪守法。
  今年中秋节前几天,我所在的市场一管理人员(社会人)到我这里拿货贩卖,三天了拿走几百块钱的货,但一直没有结算(可能原本就想吃霸王餐)。9月8日(中秋节)这天,该管理员又来拿货,我要求他结清前货款再给他货。该管理员二话不说,一个电话招来了他的儿子(大学老师,中秋节放假在家),他儿子来后手中拿一啤酒瓶朝我头部猛击数下,将我打倒在地,又用拳砸用脚踹,前后殴打十几分钟,(全程有清晰无死角监控,警方已经取证,我们也已经妥善保存)我被打昏迷,其他商贩报警并叫来救护车将我送医,昏迷12小时,住院15天,花去医药费10000多元。
  在我昏迷不醒期间,我18岁的女儿看着昏死的爸爸,恨从心生,跑到市场,找到打人者的妈妈(市场管理员的老婆)闪了她几个耳光,打了她几拳。
  吃霸王餐还打人,孰可忍孰不可忍。家人极力要求做伤情鉴定,坚决走司法途径,让打人者承担法律责任,让他的公职不保。但辖区派出所王所长多次约见我家属,说打人者已经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愿意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并愿意做出适当赔偿,希望我们私下和解。
   王所长的诚恳打动了我们,我们一介草民还要在市场做生意,得饶人处且饶人,同意了王所长私下和解的建议。
   三个月过去了,我自感身体无大碍,12月5日我找到王所长要求按照先前约定将事情办结。
   王所长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他的一席话让我如五雷轰顶:“人家一分钱不出,人家还要告你女儿打人,要我们拘留你女儿”。
   我们的隐忍、我们的妥协、我们的配合竟然换来这样的结果!!

  请教专家:
1、 在习大大构建法治社会的今天,做为公职人员的打人老师和沦为打人者打手的派出所所长,如何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
2、 鉴于派出所所长已经沦为打人者的打手,如何越过派出所主张自己的权利。    
3、 三个月了伤情基本康复,现在是否可以做伤情鉴定,需要什么资料、怎么个程序?
4、 我女儿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专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l110……(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4-12-0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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