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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现在对方把我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精神费21800元,请问我怎么处理,对方提出的

现在对方把我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精神费21800元,请问我怎么处理,对方提出的 我在小区停车开门从车后骑电动车人撞到车门甩到造成左脚骨裂,我已带伤者到医院治疗没有住院我支付聊所有医疗费15天以后对方到交警队报案定我全责,现在对方把我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精神费21800元,请问我怎么处理,对方提出的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姚亚东(安徽)
提问时间:2014-11-20 19: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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