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伤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费。
属于混合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赔偿责任,精神赔偿没有依据。
从叙述来看,好像双方均有过错。首先,狗咬伤人有主人未尽职管养义务,应承担那责任。其次,狗主人这方要证明受害人方在被咬伤过程中存在过错。至于多少过错比例,可以先估计下。
赔偿项目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是你的重点,但是不是我认为的重点。
双方都有过错,你方无须负全责.
受害人有过错可以减轻你方的责任
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需有票据证明。对方的过错也可以减轻你方的赔偿责任。
1、对方有过错,应减轻你厂责任。
2、赔偿数额计算有错,不需要赔偿这么多。
伤者自己存在过错,玩弄狗只引起损害,其责任应当由伤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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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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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物伤人,原则上由动物所有人或者饲养人承担。2、有证据证明受害者有过错的,由受害者承担责任。3、本案中被害者的过错应当由饲养人举证证明,恐怕难度比较大。4、损失数额应当由被害人举证证明,医疗费应当有发票,诊断书,误工费应当证明治疗休息时间,工资数额等,营养费应当根据伤势酌定,精神损失费应当证明精神损失的存在,由法官酌定。5、本案最好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