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再审问题
再审问题 我这案子正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以“1.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律程序,判决结果错误。2.本案担保人的签字不是她自己的字迹,3..法院判决利息过高。”为由请求重审。结果省法院指令重审。我觉得这纯粹是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即使担保人的签字不是他自己的的字迹,那就不该承担还款责任,为何还谈及利息问题。既然谈到了法院判决利息高低问题,说明承认这一案子的真实性。请哪位高人对本案指点指点吧,那我就在此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a746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2-17 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