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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关于再审的法律问题
关于再审的法律问题 如何理解《民诉法》第177条: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是指中级人民法院以上院长或包含初级(原审)人民法院院长。2对本院是指终审法院或原审法院。3终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原审法院院长认为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是否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确定。 另外申诉人是否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zl2009()
提问时间:2009-07-02 18:57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09-07-12 17:36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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