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关于商品退货的法律问题

关于商品退货的法律问题 昨天在大连宜家家居购买了4种不同的蜡烛,回家后打开包装后发现有两款存在划痕,因此就去退货。但商场工作人员说,蜡烛不能退换,原因是购物小票上将我买的4种蜡烛名称统一打印成“绿色植物”,而在宜家退换货条例中,将绿色植物排除在退换货品名单外
。请问律师,商场擅自更改商品归类属性,这么做可以吗?
   如果在服务人员没有告知我所购买的商品属于处理品,我可以以侵犯我知情权为由,要求商家为我退还商品吗?如果销售人员说商品属于打折商品,但退换货人员说是处理品,我的损失由谁承担。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ouyou……(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2-03 07: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