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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事实是劳动还是劳务关系

这样事实是劳动还是劳务关系 建筑工程是个人挂靠,我包木工一块,下面工人中午喝了很多酒在非上床时间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去工地施工,发生受伤,现在工人以雇工雇主起诉我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判我负主要责任,挂靠单位还有挂靠人是连带责任。要我赔偿所有费用。请问这样的判决合理合法吗,工程出事,挂靠单位挂靠个人反而没有赔偿责任。请问在工程出事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还有我没有请律师,法庭我的所诉事实没有采信,按原告律师非事实所诉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俊才(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4-10-22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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