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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如何计算
病假如何计算 (一)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在供销社系统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
问题是:如果这个职工请病假2天,月均基数为2000元,那他当月工资应该是怎样,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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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k123k(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2-09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