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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此类时间是否属于克扣员工工资,是否合理?

此类时间是否属于克扣员工工资,是否合理? 本人与14年7月16日来现单位任职(某快递公司),(注:入职时所签合同并非正规的劳动合同)也未看见公司有规章制度,大多只是嘴上说的。上个月我正常上班的,一天老板和我说你负责派送的某小区丢了1件货,跟发件人核实说是茶叶价值1300元,现在就这个事情老板要求我负一半责任他负一半责任,在我工资中扣除650元。但是我个人觉得不合理,也和老板理论了,但是结果换来的却是“我们的处理结果就是这样的,要么你就别干了”。
  我之所以觉得不合理,是因为该公司各个职能部门都不完善,而且对于快件丢失没有任何防范措施,也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一直都是含含糊糊的!公司有个专门负责在拉货的司机(下文简称:“丙”),每天货物是由丙从分公司的分拨中心开车拉至该单位,由丙分配区域放置在单位中,之后再由我派送。那么及时丢件要求赔付是不是应该由公司、我、丙三方进行赔付呢?
  另外这样的情况我是不是有权拒绝赔付呢,因为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都是口头的,而且责任都是模糊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xr200……(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4-09-20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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