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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13年10月27日和一个在镇江句容碧桂园承包室内精装修的老板签订了现场施工管理合同,合同期为三个月(2014年1月27日),今年我于3月1日开始上班到9月1日他只付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我于8月4日以短信形式向他提出辞职,现在我已经不再职15天,单是老板以各种理由不付我工资,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索赔。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WU35YU……(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4-09-15 13:0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4-09-15 22:33
你好,不好要双倍工资,属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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