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试用期内解约合同是否属于急辞工而且厂方是否应扣除十五天工资
试用期内解约合同是否属于急辞工而且厂方是否应扣除十五天工资 我现在一家塑胶厂上班,劳动法规定的22天制,是不是必须从月初至月底不论双休日连续上满22天去算的?而上夜班时间要比白班多上半个小时不算做加班,也就是白上的,所以我不想继续做下去,进厂时合同期是三个月才能辞工,不然三个月之内的都属于急辞工,而且扣除十五天工资和159块以外保险,请问厂方的做法和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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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白雪浪花(广东)
提问时间:2010-12-04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