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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合同中商铺租赁的期限两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合同中商铺租赁的期限两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我于去年租赁了一间商铺为期一年,当时没注意,合同条款中写了 “租赁期限为壹年,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4日止”。一年到了,我想退租,却被房东告知还剩14天租金要求付清。而我认为壹年应该到8月31日才对,当时合同是中介写的。自己也没细看。请问如果打官司会以哪个日期为准?
另外还是租房时未注意,合同是与二房东签的,事后才得知大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中说明二房东不得转租。后来工商局过来说我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除非我出具大房东证明允许二房东借给我,否则就罚款,结果二房东拿不出证明,我被罚了一万多。
请问这两件事如果起诉的话法律会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idian(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08-2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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