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同意工作地点调至外阜,公司要求离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合同上约定工作地点的情况下,需要员工认可,否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有补贴看单位的福利制度确定
你好,一般按协议约定办理
如果原先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需要经过劳动者同意,否则需要支付赔偿金
您好,变更劳动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是要经过员工本人的同意,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拒绝,如果因此公司和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你好,咨询主管部门
一般按合同约定办理
按合同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