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瑜伽馆做文员,公司半年没有签合同也不缴纳社保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维权
您好,如果有同事能够做证,可以让他们写个证明材料然后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最好能够收集到打卡记录,还有工资发放证明(银行卡转记录或工资发放登记表、工资条)。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