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否有补偿。 您好:
我与目前公司签订的合同是2012年7月9日到2014年7月9日。到期后,我询问公司是否要续签,公司答复:因为2014年5月1日公司商调:即有北京XXX南京分公司,变动为南京XXX公司,所有员工的合同自动延期到2016年5月1日。
我在2014年7月25日提出离职。公司只给我8月25日离开。
这种情况,我有如下疑问:
1、我是否有权让公司在关系变动表上写,是因为合同到期,双方解约。而不是因为我自动提离职。期间公司正常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
2、我是否可以不用等到8月25日才离开。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的的015(江苏)
提问时间:2014-08-20 10:5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