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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装修公司是否构成欺诈,我能否解除合同?

装修公司是否构成欺诈,我能否解除合同? 装修公司促销活动,承诺送“铂世”(音)的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我看价值6000多元,以为是知名品牌“博世”,就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还专门写了赠送“铂世”的条款到了合同附件中,并缴了10%约10000元首付款。后面一查才发现“铂世”是个体经销商注册的商标,在公开市场上都没有销售的。由于热水器、燃气灶因产品质量问题爆炸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产品根本连3000元都不值,送我都不敢要。由于怀疑装修公司的诚信有问题,所以想解除合同,但是约定有18%的违约金。请问各位大律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欺诈?或者属于重大误解?我需要赔偿违约金吗?如蒙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llen……(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7-23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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