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离职事宜
关于离职事宜 情况:
1.2013年2月1日入职,职位副总经理。14年6月10号签署离职协议。
2.协商过程:14年6月5日老板找我谈话,对工作诸多不满,明确指出最后的合作机会是个人出资从事图书生产(公司主营业务)。要求我第2天给答复,第2天我答复个人无法出资,可以好聚好散。老板指明是我个人要求离职,我很无奈,他说会指定相关人员拟定离职协议。9号上午又找我,给我离职协议,上写明于6号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到10号。现在经过多轮协商,已经签署离职协议,注明于双方协商10号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到7月10号。
3.关于劳动合同:入职后曾签署次劳动合同,第一次因董事长签错,老板(总经理)要我重新签署,但2次签署后一直未返回。本次离职协商中一直要求给我劳动合同,一直未给。在极力要求下,老板找到了第1次签署的合同。每份合同中应有2处需要董事长签字,但董事只签了一处(附件一,保密协议处),另一处未签(劳动合同正文结束处),其中一份上有总经理签名。
4.关于年假:入职以来一直未休年假,公司规定我这样可休15天,没有给大家文档,只和人事专员的QQ上谈到,有相关记录。
5.公司注册在东城,办公在朝阳。
问题1:总经理这样逼迫个人出资明显是逼迫我离职,也未按照合同要求提前3个月通知。威胁如果提前3个月,会调整薪酬。我现在已经签署离职协议,是否还可就这方面的情况提出仲裁,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
问题2:关于休假。虽然已经签署离职协议,但协议中未提到这点,如果提起仲裁,公司规定比国家规定多了5天,仲裁时以哪个为准。如可以以公司规定为准,与人事专员的QQ记录可否作为证据?
问题3:关于薪酬。在入职前笼统说年薪32万,工资2万,交通通讯补贴1500。劳动合同上每月工资1.2万,年终奖金8万。实际操作时工资1.45万,每月有邮件发的工资单,年终奖按照6万计算,至今年终奖发放情况并未作出说明,也未对上年度工作做出正式评定。差额部分以补贴发放,找票报销,每月7000,有时3月报一次,有时2月报一次,有时候是现金,有时候转个人工资户,有时转第三方。这样的情况如何确定个人月收入?
问题4:关于劳动合同。现在没有拿到,虽然总经理答应盖章后给我一份合同,但一直没有给。这种情况可否认定为未签署劳动合同?
问题5:如何选择,确认哪些证据才算是对个人最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x705(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6-12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