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裁员,合同工资高于OFFER邮件工资,劳动者想公司获取赔偿按照哪个工资标准来?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裁员,合同工资高于OFFER邮件工资,劳动者想公司获取赔偿按照哪个工资标准来? 2014年2月入职,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书》有效期到2017年2月,其中包含试用期3个月即到2014年5月,现在试用期3个月时效已满,并已转正工作满一个月,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裁员。
请问:公司与劳动者签署的3年《劳动合同书》中,其中薪资一项与实际发放工资不符(合同上写的工资高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实际发放工资与OFFER电子邮件工资相符),时间发生先后顺序为:OFFER先,并无劳动者签字;劳动合同为后,有劳动者签名和企业盖的公章。劳动者在公司裁员要求赔偿时是否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薪资标准发放并要求公司补发之前已发放与合同不符的工资差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mo-m……(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6-11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