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领导不批准,人事收不到辞职信,要招到人交接才走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领导不批准,人事收不到辞职信,要招到人交接才走 我5月14号签的合同,但是5月5号的时候,我已经向经理提出辞职,5月14号人事部找我签合同的时候,我说我已经向我经理提出辞职了,那我还要签合同吗?人事说那你这2天走吗?我说可能没那么快,经理说要招到让人猜让我走。人事说,那你先签了合同吧。于是我就签了。合同上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走。我当时递交辞职信给经理签字,经理不签,说要招到人才肯放我走,辞职信就先放他那里。他现在辞职信也不给回我,也不交到人事那边去,人事收不到辞职信。但是我现在已经过了7天了。人事那边说要走流程,才能走。我要提供什么才能走吗?还是我能立刻走人?我能拿到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ct120(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4-05-15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