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实习生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按国家规定提前三天,领导不批没法进行,能否直接找财务算工资走人?实习生试用

实习生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按国家规定提前三天,领导不批没法进行,能否直接找财务算工资走人?实习生试用 本人是实习生,在试用期内,但是再过几天合同里规定的试用期限就要到了,如果没有写转正申请,是否还在试用期内?
由于个人原因想辞职准备某项很重要的考试,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没有用,先去人事拿什么离职面谈表,人事的说先给哪位领导再给哪位领导签字,签完批准后再换个小单等候七天,这样才算完结。也就是说试用期内辞职起码还得提前一个多月,因为领导一直拖着不批。我说国家规定试用期间,提前三天辞职就可以了,但领导老是以“我们公司规定提前七天啊”为由推脱。这种情况下,那他们没办法,我能直接要求财务结算工资走人吗?
另外,试用期内造成的损失怎么归结责任。本来客户需求512,但我弄成了5120。导致多生产了原来的10倍,但是每次在投入生产前都是经过领导审核无误后,才生产的。现在的情况是领导没发现问题直接投入生产了。请问损失由谁承担?我觉得自己会承担一点,但是实习生哪有钱啊?反正责任应该不完全让我一个人承担吧。
谢谢各位,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唉。。。!(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3-20 22:3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