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培训协议违约金赔偿问题
培训协议违约金赔偿问题 本人2013年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上没有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但约定了培训费用和服务期3年,1年后提出辞职,公司要求赔偿剩余两年的培训费用。
该培训协议签订的背景是公司因项目升级请第三方公司实施,我们与第三方公司的顾问共同参与项目的实施,实际上并没有培训。
我找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到,培训费用为项目实施费用中的一部分分摊的,公司目前没有培训的凭证,但告诉我如果我要发票可以找当时的实施方公司开具。
请问:1.该培训是否能定性为专项培训?培训费用为部分项目费用分摊是否合法?
2.若公司开具出培训的发票,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收集哪些对我有利的证据?
3.找当时共同参与项目的同事以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我们当时没有参与培训,而是实施项目,是否能做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p163……(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5-06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