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想让我主动离职。
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想让我主动离职。 事情发展过程:
(1)公司3月份和我商谈,若我主动走就给我N+3赔偿。
(2)公司4月份的时候解除劳动协议给到我,我发现没有算我的年假折算金,公司说让我4月底主动休完年假,不想再给我多一点的赔偿。
(3)我当时不同意的。这个公司就开始查我考勤,每天邮件都质问我在哪里。 因为我工作职责部分内勤,部分销售。所以我经常性不在单位。公司也没有要求销售查考勤的。
(4)4月底的时候,我母亲正好住院,我要回去乡下照顾。这个时候我请了5天年假,公司领导一直不批,我又发一封邮件,说若公司不批,我就默认公司同意。一个礼拜后领导邮件回复,说没批,算旷工。而且超过3天就可以辞退我,且可以一毛钱都不给。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若请仲裁胜算高吗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xh10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4-29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