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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为逃避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变更劳动地点和工作内容,以不续签为由解除合同,注销了我的员工信息,我该

公司为逃避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变更劳动地点和工作内容,以不续签为由解除合同,注销了我的员工信息,我该 本人2003年入职一家大型企业,2013年即将满10年工龄,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补偿方案,我本人没同意。2014年初我提出意愿与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旧的合同3月底到期,公司表面假惺惺的同意续签,但是故意变更劳动地点到郊区30公里外的供应商处上班,还变更劳动内容从管理岗位到基层操作工作(但名称维持叫管理职位),变更无固定工时制为标准工时上下班打卡。 因为变更太多内容,而且旧合同里有一句“乙方满足国家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视为双方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所以我拒绝了变更的合同。 公司从4月1日期,注销了我的门禁和所有邮箱系统权限,我打算提起劳动仲裁。并申请恢复劳动关系,补偿4月1日后的工资。

现在面临取证的问题,我的门卡和邮箱电脑都被注销了,我该如何证明公司已经违法解约呢?找110 笔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MQDH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4-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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