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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被无故解除,可以提怎样的要求?

试用期被无故解除,可以提怎样的要求? 新进公司一周,一日下班后,被老板通知解除,理由是不符入职资格。次日我因加班调休,晚到3小时,公司发出旷工通知,再次开除。 请问,这样的公司,浪费我的再择业机会,当时还有几家公司约我面试,因为已经在新公司工作,我就放弃来。没想到,公司没有理由就无故解除,我可以要求怎样赔偿? 我的合同已经拿到,因为上面的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劳动者要服从公司安排,所以我没有签订,准备再商讨。 公司没有考勤机,所以抵赖我的加班事实,是老板出差,安排我每天晚走30分钟,发邮件给汇报工作。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8156……(上海)
提问时间:2014-04-24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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