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工作年限赔偿和原合同终止又继续用工赔偿能超12个月吗
工作年限赔偿和原合同终止又继续用工赔偿能超12个月吗 我合同是与深圳公司的成都的分公司,工作6年,后来分公司注销了,让我在深圳总公司下的成都客服部工作,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相同,又做了8个月。公司也没和我签新的合同,我可以因为分公司注销,违法终止原分公司合同,未签新合同,要求总公司从分公司注销日起,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吗?和合同终止按工作年限补偿一起赔。因为注销后8月是有工资收入的,所以赔偿是年收入/12*(6+8),这样要求合理吗?不是有规定赔偿不能超过12个月收入吗?所以特别问这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bert……(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4-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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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丽荣律师 VIP2014-04-18 16:27
这是不合理的
追问:分公司注销了,合同终止。我要求赔偿是合理的吗?哪按6年赔,还是按和总公司没合同做8月工,双赔合理(只需另赔8个月)?还是一起14个月超过一年,只需赔12个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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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涛律师 VIP2014-04-18 16:32
您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上面有人说要求不合理。哪按6年赔,还是按和总公司没合同做8月工,双赔合理(只需另赔8个月)?还是一起14个月超过一年,只需赔12个月合理?
究竟要求多少个月合理?
回答:您好,如果公司与你解除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按工作年限6年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你7个月双倍工资。
追问:我是有分公司合同,做6年了,但分公司关了。关后就在总公司做,我不想做,和总公司没合同,却又在总公司做8个月。
回答:您好,公司没有解除合同,如你自己主动离职的,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分公司虽然注销,但分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因此你与分公司的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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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炜律师 VIP2014-04-18 17:07
主体已经变更,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追问:就是说我可以按哪个赔偿要求有利,选哪个为理由要求赔。 但不能叠加要求一起赔?
回答:应该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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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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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支付两倍工资受时效的约束。
追问:我是有分公司合同,做6年了,但分公司关了。2013年8月关后就在总公司做,我不想做,和总公司没合同,却又在总公司做8个月。 我现在还在总公司上班,但我不想在这上,要求赔钱走人。总公司不干!它的理由就是分公司义务由总公司承担。 我要求赔钱走人理由是,分公司关了,我有选择权,不同意换合同主体。我要求赔多少月合理?谢谢。
回答:双倍工资的要求是最多不超过11个月,您在总公司干了8个月,没有合同,不考虑时效的话,您可以主张7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辞退您,您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您自己辞职的话,就不能主张经济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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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签订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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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超过
追问:我现在还在总公司上班,我们间只有分公司合同,总公司也不辞退我,我也不想继续在总公司上班了。这种情况我是要求:1,因分公司注销,按工作年限赔6个月。2,因与总公司无合同,赔8个月,3,累加,两者都得赔,合14个月?请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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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总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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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人之日一个月至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是11个月,你提出的请求应该是从没有续签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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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人之日一个月至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是11个月,你提出的请求应该是从没有续签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