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工作满一年,递出辞职信后就没有去上班,公司视我为旷工要求赔偿,用工单位的做法

没有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工作满一年,递出辞职信后就没有去上班,公司视我为旷工要求赔偿,用工单位的做法 我在一家酒店做总台满一年,但是我没有和酒店签订劳动合同,我在6月17日递出辞职信,18日没有在去上班,等到发工资的日子却被酒店告知旷工三天,并以一赔三的赔偿给酒店,也就是要给他们540元,我一个月工资也就1800,我做了18天就只有1080元,请问酒店这样做合理吗?关键是我在上班期间,酒店并没有任何形式告知员工如果旷工一天就要扣三天工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菲菲(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7-29 10: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