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未签劳动合同,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我是07年9月10号被某医院私人承包的一个科室所聘用,当天就开始上班,主要是负责做体检的实验.但由于我没有资格证书,他们也没有办法跟我签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一个月只有1000元工资,第一年每个月的奖金只有200元.第二年工资1000元,奖金400元一个月.
昨天我要求加工资,他们不愿意加!所以我不想接着干了.
听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发劳动者2倍工资.请问有这条规定吗???
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得到赔偿吗??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isyhb(江苏)
提问时间:2009-02-27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