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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报酬纠纷

劳动报酬纠纷 我在公司连续工作20个月左右,合同只签订到2014年2月28日,没有找我重新签订合同,现在还在公司工作,也没有书面通知解约。原来我的工资是按年薪制分月发放,预留部分年底补齐。现在公司取消年薪制,按岗位级别发放。工资待遇明显减少很多,我想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把1、2、3、4月份的工资依旧按照年薪制时的方式结算,我的要求合理吗?公司不照以前的方式发放,属违约还是违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ge……(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4-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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