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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报酬纠纷

劳动报酬纠纷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位打工者,本人被公司以做私单莫须有的理由,拒付本人2013年2月和3月的工资。本人通过劳动仲裁胜诉,判决应该付给本人全部工资,公司不服上诉至区法院,法院也判本人胜诉。公司还不服,上诉至市中院。我想问,公司会不会没完没了的上诉下去?案子到现在已经4个月了,公司一直以这样的方式故意拖延。本人应该如何去做,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个人的这些日子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希望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nkee(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8-1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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