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请叫几个问题我从2004年至今在这公司工作,开始2年不是直接跟用工单位签的劳动合同
这是可以要求的
公司不续签,应当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你好,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应当按年限讨回经济赔偿。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