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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我属于劳务派遣,现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我于2010年9月27日向当地劳务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已受理,2010年10月22日开庭审议。现被申请人(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要求和解,请问:被申请人要求我先撤诉,然后再与我和解协商,如果协商和解无效,而我又撤诉了,我可以再申请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hX951(上海)
提问时间:2010-10-1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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