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与事实理由这么写,有什么问题没?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与事实理由这么写,有什么问题没?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定被诉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不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行为违法;
2.请求裁定被诉人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申诉人支付赔偿金,即8个月实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共计人民币28806元整(按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3600.75元计算,计算公式3600.75元×4×2=28806元);
3.请求裁定被诉人发放11个月的年终奖,共计人民币5000元整;
上述共计:人民币33806元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6年11月6日进(公司全称)工作,岗位为(岗位名称),最近12个月岗位平均工资为人民币每月3600.75元。申诉人进公司后,双方先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即2006年11月6日-2007年11月5日),此后双方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11月及2009年11月每年续约一次,三次合同期分别为2007月11月6日-2008年11月5日、2008月11月6日-2009年11月5日、2009月11月6日-2010年11月5日;上诉双方共计签订4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并于2008年后续签2次固定期劳动合同;但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以合同到期为由,向申诉人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并要求申诉人立即办理离职手续,不用再到公司上班;申诉人当即表示不同意,并于2010年9月30日向公司提交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申请书,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给出答复,不再续签合同,同时也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另外,在此期间,申诉人曾多次与公司主动协商,并多次电子邮件告知,被诉人一直不予理会,拒绝支付赔偿金。
再之,申诉人本年度已于公司上班近11个月,且为公司服务将满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却因被诉人无正当理由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无法获得年终奖,本着情理考虑,被诉人也应向申诉人支付适当的年终奖。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被申诉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给申诉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申诉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向贵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机关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诉人的请求事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arev……(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10-14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