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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后公司少补偿2月的工资

离职后公司少补偿2月的工资 我为济南公司驻外江苏办销售员工,2013年12月底,公司认为我销售业绩不达标,提出让我走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只答应给多补一个月的工资,就是2014年1月的工资。我2010年11月份入职,按理论我是干满3年在这家公司,应该补三月的工资,他们赖皮不给,我该怎怎么办?请那为老师帮我知道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江苏淮安杨刚(江苏)
提问时间:2014-02-2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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