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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应工作与同事被迫冲突还手,被公司先停职一个月再开除合理吗?

应工作与同事被迫冲突还手,被公司先停职一个月再开除合理吗? 我先生在外企工作几年了,没有犯错。因去外仓要求门卫开门却迟迟不来,等来了却被迫发生口角和出手,因为那人先掐脖子才还手的。部门领导让回家停职。员工守则规定即使违纪严重第一次也是停职不超过十天。然而一个月了,没有消息,跑去人事却是要开除。至今没有书面证据和开除通知下来。守则上面明确规定严重违纪二次才开除,单位这样二次处分合理吗?我可以要求停职十天后的赔偿吗?还有被开除的补偿?那人事说什么也没有,仲裁也奉陪。而且还说守则就是摆设看看的他们说了算,上面的规定没用。这不是欺负人吗?都停职十天以上了,不符合员工守则吗?他这样二次处分就符合规定了?我不服,要求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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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刘太太101……(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4-01-1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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