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内有关于调整岗位的如下描述是否可拒签并获得补偿
合同内有关于调整岗位的如下描述是否可拒签并获得补偿 公司内部沟通中人力部明确表示会对我调整岗位,之后会受岗位调整原因降薪,故不准备续签合同,2013已经签订的原合同中如下描述,我是否可以根据公司内部沟通的对话申请仲裁,还是需要岗位调整的文件才可以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岗变薪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管理需要对乙方所在岗位及薪酬的变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乙方如在收到通知后两日内无异议,视为对岗位及薪酬变动予以认同。)
第十九条 该岗位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海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不服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乙方本人时,乙方确认入司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 乙方愿意服从管理区域内的调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olden……(贵州)
提问时间:2013-12-30 08:39